金融保险业在税政上呈现出其较强的行业特性,且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行业的税政不太明确,基于我们对金融保险业客户服务的经历,纳税人易忽视及易引起税企争议的事项主要有:
1、营业税。代扣代缴相关税款的手续费收入要不要缴纳营业税?除对储蓄机构取得代扣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要缴纳营业税有明确规定外,代扣其他税款取得的手续费收入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上述行为属于代理业范围,对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1)银行为员工购置高档制装。以工作服形式在“业务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科目中列支,而税务机关则其并不属于税收文件所界定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而这仅是易引起税企争议的众多事项之一。
(2)银行贷款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在会计上全额一次性转表外冲减利息收入,而税务机关认为应逐笔确定应收利息是否达到90天,导致税收与会计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会产生时间性差异,此差异常是税务稽查机关的检查重点,我们认为,该时间性差异核算复杂,且在不同年度之间调整后差异很小,不应再机械地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住房补贴发放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福利费用中哪些事项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科学判定,也是困扰该行业纳税人的主要问题。
4、对银行等收回抵债资产后再行转让的交易损失,是否须履行税务机关审批方可税前扣除这一程序上,各地执行不一,此系有待税政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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